彰化縣指定辦理身心障礙者鑑定醫院名單

序號
醫院名稱 地址 電話

1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彰化市南校街135號 04-7238595
2 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秀傳紀念醫院 彰化市中山路一段542號 04-7256166
3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漢銘基督教醫院 彰化市中山路一段366號 04-7113456
4 員榮醫療社團法人員榮醫院員生院區 員林市莒光路359號 04-8383995
5 員榮醫療社團法人員榮醫院 員林市中正路201號 04-8326161
6 敦仁醫院 員林市員水路102巷74弄99號 04-7071727
7 惠來醫療社團法人宏仁醫院 員林市惠來里惠來街89號 04-8375875
8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員林基督教醫院 員林市莒光路456號 04-8381456
9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鹿港基督教醫院 鹿港鎮埔崙里中正路480號 04-7779595
10 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 鹿港鎮鹿工路6號 04-7813888
11 卓醫院 北斗鎮西安里中山路一段311號 04-8882995
12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埔心鄉中正路二段80號 04-8298686
13 道周醫療社團法人道周醫院 和美鎮和光路180號 04-7566995
14 彰化基督教醫療財團法人二林基督教醫院 二林鎮大城路一段358號 04-8965155

 

註:

1. 除本縣公告之指定醫院外,身心障礙者亦可依其就醫習慣及住所至其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鑑定醫院辦理鑑定。

2.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重度昏迷之一者,無法自行至醫療機構辦理鑑定者,需附醫院診斷證明書、彰化縣身心障礙者到宅鑑定服務申請書及申請鑑定之文件(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相片3張)向戶籍所在地市區或縣市鄉鎮公所申請,再由鄉公所函轉衛生局辦理到宅鑑定。

3. 身心障礙者因障礙情況改變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除檢附必要文件外,並應另檢具3個月內之診斷證明。

4. 如身心障礙者對障礙鑑定有異議者,應於收到通知書之次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重新鑑定,並以1次為限,且需負擔40%之鑑定費;其異議成立時,再退還之。

承辦人員及服務電話:謝小姐 連絡電話(04)7278503 分機 630 楊小姐 連絡電話(04)7278503 分機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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