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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民眾申請108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
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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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紓解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及其家屬之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規劃長照2.0升級計畫中,推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行政院業於108年9月12日核定。機構住民只要108年1月起入住天數累計滿90天以上(不含保留床位、使用機構喘息服務期間),且未領有其他政府住宿費用補助,即可申請,一年一次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直接補助予住民本人,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採階梯性補助,最高可領取6萬元之補助,本縣預估108年度受益人數約6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