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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民眾申請108年度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2019/10/31

 

為紓解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及其家屬之經濟負荷,衛生福利部規劃長照2.0升級計畫中,推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行政院業於108年9月12日核定。機構住民只要108年1月起入住天數累計滿90天以上(不含保留床位、使用機構喘息服務期間),且未領有其他政府住宿費用補助,即可申請,一年一次以匯款或記名支票直接補助予住民本人,補助金額按綜合所得稅稅率級距採階梯性補助,最高可領取6萬元之補助,本縣預估108年度受益人數約6千人。
108年度補助方案第一階段申請已於10月15日開始,為加快本縣申請案件受理及審查,本局協調本縣住宿式機構協助代辦,機構住民可向入住機構提出申請必備文件,由機構收件後送至本縣長照中心,減少民眾因至長照中心臨櫃辦理而久候或因退補件來回奔波的狀況,另外符合條件但目前未入住機構者,請備齊申請文件至本縣長照中心申請。
為讓住民皆能順利獲得補助,減輕經濟負擔,提醒民眾把握時間於109年2月15日前申請。有關本方案相關訊息可至衛生福利部長照專區-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網站(https://1966.gov.tw/LTC/cp-3636-42415-201.html)及本局網站(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15)參閱,或來電洽詢(04-727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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